资料齐全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1-57820930
0731-57880012
资料齐全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杏丹二路7号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三楼污染防治股306室;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3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方可受理 |
审核 |
7个工作日 |
资料审查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通知企业主过来领取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2020〕43号 |
|---|
第八十一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