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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实施编码:1143100200652669545000511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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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北湖区下湄桥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3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下湄桥街道综合服务大厅:0735-2831336

    下湄桥街道综合服务大厅:0735-2831336
  • 监督投诉方式

    北湖区作风办0735-2167975

    北湖区作风办0735-2167975

受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北湖区下湄桥街道下湄桥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1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5月0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受理业务。2. 负责申请材料收件把关。3. 负责告知申请人补交材料等手续

审核

5个工作日

1. 负责详细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2. 负责出具审查意见。

办结

5个工作日

负责对申请办件及时办结处理,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第14号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2014〕第649号

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