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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实施编码:1143030400622609474000913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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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裁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塘区财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5568133

    0731-5556813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5568130

    0731-55568130

受理条件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潭市岳塘区长潭路81号岳塘区行政中心213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3个工作日

调查

办结

4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规章】《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七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投诉处理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哪些资料?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目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