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植保事故发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企 业法人、均可依法申请鉴定,提供 受害农作物名称、品种名称,使用农药名称、 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受害农作物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程度、农药使用时间、数量、浓度、 使用方法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情况说明材料。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0-3050000
0730-12345
与植保事故发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企 业法人、均可依法申请鉴定,提供 受害农作物名称、品种名称,使用农药名称、 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受害农作物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程度、农药使用时间、数量、浓度、 使用方法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情况说明材料。
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一楼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收件并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对,移交纸质资料并及时上传智慧政务平台进行审批。 |
审核 |
10个工作日 |
严格审查综合窗口移送的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移送外业踏勘部门进行查实;核查外业踏勘部门移送的材料,根据审核情况,写出书面初审意见(事项办理进程动态跟踪),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许可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意见。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负责许可文书、证照的制作和送达。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人大及常委会公告〔2006〕第68号 |
---|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植物保护事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事故处理的依据。植物保护事故鉴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植保事故鉴定报告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