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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

实施编码:11430981MB0U511399443201760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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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7-2716989

    0737-271698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2721998

    0737-2721998

受理条件

符合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标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沅江市桔城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瑞丰国际商贸城3号楼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城管局窗口

2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并受理

审核

2个工作日

通知有关部门上门进行现场勘查

审批

1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资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核,对符合条件标准签署同意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算并制作许可决定书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31号)。第三大点第一小点,加强单位绿化,建设林荫小区。……要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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