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危险废物管理目录及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单位(企业)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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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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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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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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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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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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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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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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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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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5224666
0745-12345
属于危险废物管理目录及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单位(企业)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育才路龙腾御城A区二楼(大千锦绣山城对面育才南路入口龙腾御城西门)环保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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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受理资格和条件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进行审查,符合则进入审批环节,否则退回受理处。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则提出具体意见与理由,退回受理处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告知申请人同意备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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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57号)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