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只读类光盘的,须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样品备案。经批准后,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批准证”。申请单位凭该批准证到商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审批业务;凭该批准证到进出口口岸海关办理光盘的进出口验放手续。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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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综合管理部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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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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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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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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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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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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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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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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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3305986
0730-3305990
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只读类光盘的,须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样品备案。经批准后,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批准证”。申请单位凭该批准证到商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审批业务;凭该批准证到进出口口岸海关办理光盘的进出口验放手续。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A30;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9:00—12:00,14: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00,13: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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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受理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审批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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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6第2号)第一条规定: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只读类光盘的,须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样品备案。经批准后,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批准证”。 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附件3下放第24项“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批”,下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