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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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珠晖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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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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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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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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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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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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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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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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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2892746
局办公室:0734-2892746;市政府服务热线:0734-12345
1、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酃湖乡双江安置小区东南方向即联新路与双江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08:00-12:00,下午15:00—1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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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0个工作日 |
资料真实有效,符合条件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资料真实有效,符合条件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资料真实有效,符合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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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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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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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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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编制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0个工作日 |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委托单位与中介结构协商确定。 |
无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