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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药经营者备案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471R24310200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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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药经营者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1-82213907;0731-82213909

    0731-82213907;0731-8221390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在上线运营后二十日内将网站名称、网络平台名称、应用程序名称等报发证机关备案。经营卫生用农药,以及农药生产企业利用本企业网站销售本企业产品的除外。2026年1月1日前已上线运营的互联网农药经营者,应当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25-D26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初审

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5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批

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公布,2018年12月6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2025年7月15日农业农村部令2025年第3号修订)

:第二十一条 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在上线运营后二十日内将网站名称、网络平台名称、应用程序名称等报发证机关备案。经营卫生用农药,以及农药生产企业利用本企业网站销售本企业产品的除外。2026年1月1日前已上线运营的互联网农药经营者,应当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限制使用农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前款规定的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的备案决定 查看结果样本

网上经营农药都需备案吗?

经营卫生用农药,以及农药生产企业利用本企业网站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不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