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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告知承诺制

(1)告知承诺制
在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告知承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在政务服务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办理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 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2)适用对象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带来的便利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后,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 定,实际上是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4)违约责任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会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实施编码:11430721MB1990675M3432036005W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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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医保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6-7817360

    0736-781736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817366 0736-7221200

    0736-7817366 0736-7221200

受理条件

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所需材料

可选择办理模式,查看需提交材料信息: 查看我的可复用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2楼H区市医疗保障局H01-H08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资料齐全

办结

1个小时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 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61 号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应办理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 算执行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直 接结算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第九条: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 手续,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主要内容包括身份信息、备案 期限、居住地和就医地等信息,分为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 案。( 一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 件 1 )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 (“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 卡”,或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2) 。(二)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备案表;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 (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 三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 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四 ) 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 备案表;3. 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在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的不需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六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 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

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 就医直接结算。( 一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 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外工作、居 住、生活的人员。(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 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第三章 登记备案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第八条: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1);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备案表;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备案表;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四)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备案表;3.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六)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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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多久?

如参保人员未提出变更备案或参保状况未发生变更,其备案一直视为有效(异地转诊、临时就医除外);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为有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