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孤儿的规定: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大托铺街道办事处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1-89750771
0731-12345
符合《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孤儿的规定: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兴隆村621号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3个工作日 |
符合政策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符合政策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第四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