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岳麓区)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岳麓区)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准

实施编码:TE430207HNXJXQJS014430717025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882910

    0731-8888291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8999475

    0731-88999475

受理条件

本市城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城市户籍家庭和单身人员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大厅高新厅三楼75号窗口(仅进行政策咨询);湖南省长沙市湖南湘江新区各级街道受理申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办结

4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007年国务院国发〔2007〕24号)第三条: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该家庭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8〕27号)第五条第四款:“市住房保障局审批和公示”。"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