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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备案

实施编码:11430424006282651H443101727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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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5215589

    0734-521558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5225376

    0734-5225376

受理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与入住家庭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衡东县洣江大道1号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住建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6个小时

符合要求

审核

12个小时

符合要求

办结

6个小时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三款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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