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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实施编码:1143070000639823283000812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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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司法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7760157

    0736-776015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760017

    0736-7760017

受理条件

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决定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武陵大道438号常德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提供表彰材料

审核

3个工作日

进行表彰审核

办结

1个工作日

公示表彰内容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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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

对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