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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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省司法厅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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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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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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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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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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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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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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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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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3869
0731-84586073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大厅D05号;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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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工作日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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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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