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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

(1)告知承诺制
在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告知承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在政务服务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办理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 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2)适用对象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带来的便利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后,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 定,实际上是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4)违约责任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会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实施编码:11430211006729505Y4000114006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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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天元区人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议承办机构电话:0731-28681600;天元区人民政府复议承办机构电话:0731-28665800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0731-22281287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议承办机构电话:0731-28681600;天元区人民政府复议承办机构电话:0731-28665800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0731-22281287
  • 监督投诉方式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纪委株洲市天元区监委驻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31-28665289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纪委株洲市天元区监委驻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31-28665289

受理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四)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或参加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专职工作人员;(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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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信访室

2办理时间

夏季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冬季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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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受理

办结

5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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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机构章程和制度;2、办公场所使用权属;3申请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等;3、营业执照复印件;4、工作人员名册及社保证明(无法通过系统查验的提交);5、法定代表人交其他人办理的,提供单位书面授权委托书;5、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表。

业务主管部门暂未上线该服务,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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