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阶段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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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临湘市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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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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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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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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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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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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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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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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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3050000
0730-12345
1、阶段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一楼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
审核 |
48个工作日 |
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规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审批通过、办结。综合80、81号窗口统一出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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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