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2.《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十条:“国家鼓励使用《推广项目》中的新技术,保护和支持各种合法形式的新技术推广应用活动。” 3.《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