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是单位并具备法人资格,运输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停放车辆场地; 2.运输企业自有车辆不少于30台,载重量为8吨以上的重型载货车辆不少于企业车辆总数的40%,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 3.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有消纳场地平面图,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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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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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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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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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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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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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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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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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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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2865100
0731-52865065
1.申请人必须是单位并具备法人资格,运输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停放车辆场地; 2.运输企业自有车辆不少于30台,载重量为8吨以上的重型载货车辆不少于企业车辆总数的40%,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 3.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有消纳场地平面图,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市民之家二楼D区D6窗口;
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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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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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69号)第二部分部分城市管理职责划分:“(一)建筑垃圾、砂石、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管理。……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筑渣土施工工地监管;负责查处建筑垃圾、砂石、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运输时造成环境污染、未按核准线路及时间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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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