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石门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石门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实施编码:11430726006730389G4000119017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石门县水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8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6-5322011

    0736-532201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5155559

    0736-5155559

受理条件

1、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2、符合堤防管理要求,不影响防汛抢险; 3、不影响堤防的加高加固和堤防安全; 4、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双宝路1号县政务中心(市民之家)三楼工改专区水利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清晰、合法规范、真实有效

审核

5个工作日

材料清晰、合法规范、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工作日

材料清晰、合法规范、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8年修正)第十五条: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问: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答: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问:对到窗口办理的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线下办理时,来我厅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办理相关审批业务的经办人应与所提交申请书中的经办人或联系人相一致,且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