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往外省; 2.?因高校、职业院校录取、毕业等原因迁往外省; 3.?服兵役户口注销; 4.?赴港、澳、台定居户口注销; 5.?自动丧失或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户口注销; 受理条件,视以上不同情形而定。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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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芙蓉区公安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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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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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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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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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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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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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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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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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1-89660106;0731-84783050
0731-12345
1.?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往外省; 2.?因高校、职业院校录取、毕业等原因迁往外省; 3.?服兵役户口注销; 4.?赴港、澳、台定居户口注销; 5.?自动丧失或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户口注销; 受理条件,视以上不同情形而定。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火炬村藠子园路404号芙蓉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1-4号户籍窗口;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229-23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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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a) 由申请人按照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报申报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全的,经一次性告知退回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b) 受理工作人员按照办理条件、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初审,呈报派出所所领导审核。 派出所所领导根据呈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批准,报送。 根据派出所所领导审核批准的意见予以办理,按要求将审批材料归档。 |
办结 |
10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a) 由申请人按照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报申报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全的,经一次性告知退回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b) 受理工作人员按照办理条件、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初审,呈报派出所所领导审核。 派出所所领导根据呈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批准,报送。 根据派出所所领导审核批准的意见予以办理,按要求将审批材料归档。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