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公民回国后,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恢复户口;因有住房、直系亲属、原工作单位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市、县内其他公安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因回国就业的,可以申请到就业地落户。 因留学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国(境)被注销户口,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出国(境)公民回国后,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恢复户口。经批准回国定居的华侨、经批准来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在我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定居地登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