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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实施编码:11430800006442248H3000109120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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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4-8248500/8248501

    0744-8248500/824850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558号政务中心六楼F608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审核

2个小时

(1)按照许可条件、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审批

2个小时

(1)按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 (2)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载明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2个小时

(1)公开审定结果,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核发《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审批材料归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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