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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实施编码:11430722006418061D4000709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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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汉寿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2859966(人境大队),0736-2862883(治安大队),0736-2866898(禁毒大队),0736-2378612(网监大队)

    0736-2859966(人境大队),0736-2862883(治安大队),0736-2866898(禁毒大队),0736-2378612(网监大队)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2855767

    0736-2855767

受理条件

依法受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龙阳中路65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材料真实有效齐全

审核

2个小时

材料真实有效齐全

办结

2个小时

材料真实有效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17〕43号)第十五条规定:已运营(运行)或新建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查看结果样本

办件类型

承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