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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

实施编码:11430721MB1830954G4001031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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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4302291

    0736-430229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323110

    0736-4323110

受理条件

湖南省内从事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遵从“先照后证”原则,申请 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凭证,应当先行取得合法主体资格。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深柳镇安乡大道东2号县政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小时

符合法定条件

办结

3个小时

符合法定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2019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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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问题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申请人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的有关问题。

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已经注明需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无效。

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有关问题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