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齐全(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无需提供),符合法定形式,内容核对无误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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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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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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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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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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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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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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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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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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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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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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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5899029; 0731-85114021;0731-85141102 ;0731-85222219; 0731-85898976; 0731-85414774; 0731-81807770;0731-84164691;0731-85476196;0731-85475615;0731-89704019;0731-85418281;0731-86910089;0731-85898032
0731-12345
提交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齐全(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无需提供),符合法定形式,内容核对无误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北路19号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14个市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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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01月01日~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拟同意,请领导审核。 |
办结 |
1个小时 |
准予登记。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2021年新修正《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