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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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衡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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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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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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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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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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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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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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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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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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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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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8833036
0734-883358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州大道衡阳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局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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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审核 |
15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审批 |
10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办结 |
4个工作日 |
合法合规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第二大点第二小点“申报程序”:“拟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将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出具介绍信)、单位情况简介、见习岗位、见习管理办法、见习工作负责人和见习指导老师简历等资料提交至所在地人才中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正式挂牌成为见习基地。”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