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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给付

实施编码:TE430207HNXJXQJS01443051701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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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882910

    0731-8888291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8999475

    0731-88999475

受理条件

取得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保障对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湘江新区麓山路69号湘江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4楼;湖南省长沙市湖南湘江新区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大厅高新厅三楼75号窗口(仅进行政策咨询);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第三条: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2008〕16号)第四条:通过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支持保障对象以自主购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8〕27号)第六条: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纳入网上支付实行网审。支付申请汇总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业务处室经办人和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处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盖章后,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盖章后予以发放”。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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