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核发使用证明; (二)购买的品种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规定范围内。 (三)购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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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洪江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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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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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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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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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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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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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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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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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7736396
0745-12345
(一)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核发使用证明; (二)购买的品种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规定范围内。 (三)购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6: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6: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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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6个小时 |
申请需要的申请材料:民用爆炸物品购买需提交的材料: 1、民用爆破器材供应计划合同 2、购买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单位提供安监、公安、国防科工委(办)等相关单位颁发的资质许可证复印件 4、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需提供的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 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中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3、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4、运输爆炸物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购买、运输证申报资料,复印件存档,原件核对后退还,同一批次只需一份。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单位有效资料,可以一年提供一次。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可靠材料齐全 |
审核 |
6个小时 |
需材料齐全 |
审批 |
6个小时 |
需材料齐全 |
办结 |
6个小时 |
需材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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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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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