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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实施编码:11431281006646304G4000109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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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洪江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7736396

    0745-773639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12345

    0745-12345

受理条件

(一)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核发使用证明; (二)购买的品种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规定范围内。 (三)购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6: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6: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6个小时

申请需要的申请材料:民用爆炸物品购买需提交的材料: 1、民用爆破器材供应计划合同 2、购买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单位提供安监、公安、国防科工委(办)等相关单位颁发的资质许可证复印件 4、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需提供的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 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中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3、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4、运输爆炸物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购买、运输证申报资料,复印件存档,原件核对后退还,同一批次只需一份。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单位有效资料,可以一年提供一次。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可靠材料齐全

审核

6个小时

需材料齐全

审批

6个小时

需材料齐全

办结

6个小时

需材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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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需要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