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齐全(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无需提供),符合法定形式,内容核对无误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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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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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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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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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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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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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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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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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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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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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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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2817041
0731-52817002
提交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齐全(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无需提供),符合法定形式,内容核对无误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一号市民之家北栋三楼商事登记企业开办服务区C306、30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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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4个小时 |
申请材料齐全,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法定要求,退回修改。 |
办结 |
3个小时 |
查验领取人身份证件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2021年新修正《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