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备案,申请企业为已在该登记机关登记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合伙协议备案,合伙协议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 2. 合伙期限备案的 ; 3.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备案的; 4. 登记联络员备案的; 5.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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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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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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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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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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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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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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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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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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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电话咨询业务,请拨打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行政区划电话,以提高您的办事效率。长沙市市监局0731-88635491;衡阳市市监局0734-8969001;株洲市市监局 0731-28680820;湘潭市市监局0731-52817352;常德市市监局0736-7258416;郴州市市监局0735-2877350、2376279;怀化市市监局0745-2232510;娄底市市监局0738—8585280;邵阳市市监局0739-5356802;湘西州市监局0743-8225175;益阳市市监局0737-4390361;永州市市监局0746-8365060;岳阳市市监局0730-8882112、8882012;张家界市市监局0744—8222012;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731-85693039或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13-D14窗口联系电话0731-82213017。
0731-82212345
●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备案,申请企业为已在该登记机关登记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合伙协议备案,合伙协议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 2. 合伙期限备案的 ; 3.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备案的; 4. 登记联络员备案的; 5.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一楼办事大厅4、5、6登记注册窗口;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13-D14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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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核对备案办事人员身份后,告知其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者查询市场主体登记档案获取备案后的信息。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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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1)第7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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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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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