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需要上道路通行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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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武陵源区交警大队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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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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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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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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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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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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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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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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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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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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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5669987
0744-12345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需要上道路通行的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武陵路89号交警大队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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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4个小时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审核 |
4个小时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办结 |
4个小时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第二项: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