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事项类型 |
行政裁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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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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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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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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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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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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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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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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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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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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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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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46-8361321
0746-8361101
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湖南省永州市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大道潇湘科技创新中心政务大厅6、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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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所有项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审核 |
26个工作日 |
所有项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所有项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34号 |
|---|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 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行政裁决。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