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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销行为举报的奖励

实施编码:11431003MB1B8532574000831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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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销行为举报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苏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2626376

    0735-262637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2222516

    0735-2222516

受理条件

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三条“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一)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二)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三)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四)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需要给予举报奖励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申请人举报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凭借前期投诉举报材料申请举报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郴州市苏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仙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8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5月0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受理条件

审核

12个工作日

对奖励等级、标准进行认定

审批

1个工作日

对奖励等级标准进行审批

办结

1个工作日

告知投诉举报人处理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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