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齐全(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无需提供),符合法定形式,内容核对无误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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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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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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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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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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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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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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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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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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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4231912
0745-12345
提交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齐全(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无需提供),符合法定形式,内容核对无误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黔中大道与思源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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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8个小时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审核 |
8个小时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办结 |
8个小时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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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修正《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