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当选的村委会书记或主任本人申请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5号)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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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临湘市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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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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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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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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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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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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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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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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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305000
0730-12345
新当选的村委会书记或主任本人申请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5号)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一楼1-10号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09月13日~12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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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6个工作日 |
核实材料 |
审核 |
6个工作日 |
核实材料及入户调查 |
办结 |
6个工作日 |
业务股室进行业务情况核实,行政审批股审批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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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5号) 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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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