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湘阴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湘阴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实施编码:11430624006386194C400016300500Y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阴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2219007

    0730—221900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2219240

    0730—2219240

受理条件

从台湾、港澳来大陆,现在本市居留的台湾居民。 1.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2.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的; 3.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 4.持本式台胞证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的; 5.本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6.需要换发或补发的其他情形。 申请换发的,还须交验其台胞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补发的,还须提交本人书面说明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新世纪大道武装部办公楼一楼政务中心公安分厅13-16号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检验原件,按要求收齐资料,提出受理意见并正确无误录入系统。

审核

2个工作日

审批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后,应当将系统内数据与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比对,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 对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受理的,予以批准; 2、 对符合规定但未按照要求受理的,由受理机构进行补正; 3、 对申请材料有疑点的,及时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说明理由。

办结

1个工作日

及时准确的告知证件办结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第二十三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系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