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蓄积量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实施机关 | 汨罗市屈子祠镇镇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0-5222723
0730-5244007
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蓄积量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古培镇课功村村部一门市窗口
![]()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0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初审 |
1个小时 |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签出初审意见,并交办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监测中心复审。 |
复审 |
1个小时 |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实地核查;启动特别程序,进行检疫。 2.按照标准实地核查,核实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启动特别程序现场查勘,对现场查勘属实,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实地核查意见,报主管领导决定;对现场查勘与所提供材料不符的,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
决定 |
1个小时 |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1个小时 |
程序到位,资料真实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第39号 |
|---|
第五十六条: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
第五十七条: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林木采伐许可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
个工作日 |
合同约定 |
市场调节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