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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实施编码:11431023MB0T60122E4000723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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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永兴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5678153

    0735-567815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5535062

    0735-5535062

受理条件

全省各类各级接种单位。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486号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卫健局A003、A00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审核

7个工作日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办结

1个工作日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第八条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 规范性文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疾控发[2005]373号)1.3.1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备案和指定 查看结果样本

受理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具有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具备疫苗储存的冷藏设施和设备; 接种场地符合要求,具备实施安全注射的条件; 预防接种门诊和产科接种点应具备儿童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