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材料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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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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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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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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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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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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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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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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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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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8202140
0744-8381551、0744-8201111(市优化办)
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材料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61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F707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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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办结 |
4个小时 |
符合法律规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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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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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