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申请人)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申请即可办理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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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吉首市财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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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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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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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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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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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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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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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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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3-8518028
0743-8537065(监督和会计股)
采购人(申请人)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申请即可办理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社保大楼湖南省湘西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受理中心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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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报送合同副本 |
7个小时 |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接收合同副本 |
7个小时 |
即时办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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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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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