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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儿童收养登记政策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实施编码:11430121006154115744320117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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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儿童收养登记政策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长沙县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84021530

    0731-8402153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

    0731-12345

受理条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区11-19号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核,有关资料齐全、完整即时受理

审核

1个工作日

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开展询问调查等

审批

1个工作日

对申报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告知办理结果,打印有关证照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民政厅各处室(局)主要职责》(湘民发〔2019〕12号)第十条儿童福利处主要职责: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收养登记证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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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证 查看结果样本

是不是捡拾到的弃婴都可以办理收养手续?

根据民发〔2013〕83号文件,办理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弃婴)收养,只针对2013年5月14日前捡拾的弃婴,且要求收养人符合收养相关规定。2013年5月14日后捡拾的弃婴或收养人不合收养规定的,应按要求移送至福利机构。

被收养人的年龄有什么限制吗?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继子女不受十四周岁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