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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清洁生产(双超双有企业)审核、认证的受理转报

实施编码:11433126734744148244310160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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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清洁生产(双超双有企业)审核、认证的受理转报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4729221

    0743-472922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2135335

    0743-2135335

受理条件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按《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编制完成。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古丈县古阳镇荼城路财苑小区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10个工作日

资料合规,并通过专家审查

办结

7个工作日

局长签发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2016〕第38号

第九条: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逐级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后确定,根据属地原则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同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节能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逐级报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核定后确定,根据属地原则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同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备案登记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清洁生产审核服务

中介

180个工作日

从双方谈妥进行咨询服务开始,到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后修改完成。

由中介机构与企业自行协商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