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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实施编码:11430402MB1191320J4000817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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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3331558

    0734-333155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3331379

    0734-3331379

受理条件

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一)工作成绩突出的;(二)规划、建设和管理公厕效果显著的;(三)制止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或者破坏公厕的行为有功的;(四)在公厕管理科研、教育、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酃湖乡双江安置小区珠晖区政务服务中心A16;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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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有效

审核

3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有效

办结

6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规章】《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 第二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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