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登记表类的项目实行备案登记管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湖南)”(http://202.103.114.13:8901/REG/)注册、登录、填报、打印后即可当场完成网上备案,无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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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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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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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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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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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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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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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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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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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8-4985030
0738-4492365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登记表类的项目实行备案登记管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湖南)”(http://202.103.114.13:8901/REG/)注册、登录、填报、打印后即可当场完成网上备案,无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梅亭路与振定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B10窗口;
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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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小时 |
按要求填报 |
办结 |
3个小时 |
及时打印留存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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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1号)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