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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清洁生产(双超双有企业)审核、认证的受理转报

实施编码:1143060000635423XT34310160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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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清洁生产(双超双有企业)审核、认证的受理转报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电话:0730 8879897

    电话:0730 8879897
  •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7308879819

    电话:07308879819

受理条件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按《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编制完成。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5号、16号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编制单位是否具有资质

审核

10个工作日

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出具评估或验收意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2016〕第38号

第九条: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逐级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后确定,根据属地原则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同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节能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逐级报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核定后确定,根据属地原则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同级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备案登记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清洁生产审核服务

中介

180个工作日

从双方谈妥进行咨询服务开始,到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后修改完成。

由中介机构与企业自行协商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