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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

实施编码:1143022500620614904001016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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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6222256

    0731-2622225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2542800

    0731-22542800

受理条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店下路27号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环评股208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材料填报符合要求

审核

4个小时

符合法定情形

办结

1个小时

邮寄或现场送达办理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1号)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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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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