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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

实施编码:1143102600656614474001016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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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8300807

    0735-830080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8222605

    0735-8222605

受理条件

1.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的规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8楼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按照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完整。

审核

1个工作日

按照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完整。

办结

1个工作日

按照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完整。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1号)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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