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群众热线电话,发现街面有流浪、乞讨对象或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现象,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劝导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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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潭市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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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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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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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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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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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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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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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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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5550198;0731-58395163
0731-52255875
接到群众热线电话,发现街面有流浪、乞讨对象或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现象,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劝导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向阳农场湘潭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站服务大厅101
全年,夏季(06月30日~09月30日):上午 00:00~12:00,下午 13:00~23:00;全年,夏季(10月15日~次年03月15日):上午 00:00~12:00,下午 13:00~23:00;全年,冬季(10月15日~次年03月15日):上午 00:00~12:00,下午 13:00~23: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发现流浪人员 |
2个小时 |
符合流浪救助对象范围 |
引导、救助流浪人员 |
3个小时 |
符合流浪救助对象范围 |
办结 |
5个小时 |
符合流浪救助对象范围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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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第二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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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