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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

实施编码:11431000MB1647359X3001016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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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2372010

    0735-2372010
  • 监督投诉方式

    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0735-2877223)、市委编办(0735-12310)、市监察局(市作风办)(0735-2871678)

    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0735-2877223)、市委编办(0735-12310)、市监察局(市作风办)(0735-2871678)

受理条件

无需受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属于登记表类型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完成线上登记表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225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

办结

1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1号)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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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